![]()
民事訴訟法公益訴訟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公益訴訟有別于普通民事訴訟。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即原告)突破了民訴法關于原告主體的一般規定。民訴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而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是法定的,只有法律規定的有關機關和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才有資格提起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四條 環境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提起公益訴訟,符合下列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一)有明確的被告;(二)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三)有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初步證;(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公益訴訟由哪一級法院審理?
民事公益訴訟的管轄法院起碼是由當地的上一級法院進行審理,特殊情況才會讓下級法院審理。
民事訴訟的概念:公益訴訟是一個與私益訴訟相對的一個概念,民事公益訴訟是指一定的組織和個人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為了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對違反法律,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依法審判并追究違法者法律責任的訴訟。
確立民事公益訴訟的必要性
1.民事公益訴訟立法的缺失,導致我國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整體有效性不足
2.民事公益訴訟是公眾參與保護公共權益的一種有效方式和途徑,同時也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需要。
3.我國的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定不足以保證公眾參與社會公共權益的保護。
4.確立民事公益訴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客觀要求和節省訴訟資源、降低訴訟成本的需要。民事公益訴訟所需材料: 1、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的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2、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初步證明材料
3、人民檢察院已經履行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或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