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是以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向公司出資并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的組織或者個人。那么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股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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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必須是股東嗎
不一定。
公司法規定:執行董事、董事長、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46條規定: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那么,也就是說,起碼來說法定代表人應該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而股東可以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自然人等等。
所以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擔任的必備條件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體由誰擔任應當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確規定。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一種無生命組織。通俗的說,就是把一個單位看作一個法律上的人,他像自然人一樣可以有財稅和榮譽,比如公司。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自然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也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一定是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授權的自然人,比如董事長、廠長。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對內組織和領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
綜上所述,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二者最本質的區別在于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自然人。不言而喻,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大錯特錯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擔任的必備條件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體由誰擔任應當在公司章程中做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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