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職工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的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出資比例可以相應調整。

二、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三、單位怎樣繳費?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7.5%的比例繳納。例:某單位有職工100人,月工資總額90000元,用人單位每月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為90000元*7.5%=6750元。
四、個人怎樣繳費?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按2%繳費,由單位在其工資中按月代扣代繳。例:王某月工資收入為900元,線每月應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為900元*2%=18元。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代為繳納,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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