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報警處理。
(資料圖片)
如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可以不報警,撤離現場后自行協商處理。如果不撤離或協商不成的,一般還是應當報警交由公安交管部門處理。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2)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3)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4)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5)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6)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7)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報警處理流程有:
一、交通事故報警普通程序處理流程有:
1、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及時同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求救。如果事故現場發生火災,還應通知消防部門同時告知引燃原因、火勢大小及被困人員情況。
2、保護現場,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遺留的痕跡并確保散落物不被隨意挪動位置。
3、搶救傷者或財物,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應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盡最大努力救助,并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對于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4、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引擎,消除火災隱患。事故現場禁止吸煙。如果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將此情況報告交管部門及消防人員,同時做好防范措施。
5、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做出認定。
二、交通事故報警簡易處理程序有:
1、固定現場證據:
固定現場證據的方式可以通過畫現場草圖、拍攝現場照片、錄像,也可以通過現場口頭詢問方式固定證據。
2、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
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其駕駛的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依法給予處罰:
(1)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2)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1)撤離現場后,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并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2)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當場出具,也可以事后出具;但是最遲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5、當場調解: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可以口頭申請),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2)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