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統籌報銷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門診費用
1.報銷范圍:參保人在指定的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急診費用。
2.報銷比例:在職人員醫療費用超過1800元報銷50%;退休人員醫療費超過1300元的,未滿70周歲報銷70%,滿70周歲報銷80%。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
3.就醫管理:普通門診,急診費用個人現金支付,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庫的范圍,外購藥品時要先在定點醫院開具專用處方并加蓋醫療保險外購專用章,再到定點藥店購藥。
4.報銷流程:參保人員將醫院收費單據上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結算、支付等工作。
5.申報材料:醫療保險處方(處方雙劃價),普通門診、急診收據,檢查治療的費用明細。

二、門診特殊病
1.報銷范圍:腎透析,惡性腫瘤放化療,腎移植術后服用抗排異藥的參保人員,在辦理了特殊病審批手續后,發生的門診特殊病用藥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
2.就醫管理:參保人員只能選擇一家醫院作為特殊病定點醫院,就醫時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如單位足額交費,個人只需交納個人自費和自負部分金額,統籌基金報銷金額由醫院與區醫保中心結算。
3.報銷流程:參保人將醫院單據上報到醫保中心,醫保中心當日完成結算支付等工作。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