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拖欠房租房東可以先進行催告,催告后經過合理期限仍不給房租,可以主張解除合同。房東可以請求基層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資料圖片)
網友咨詢:
租客多次拖欠租金,怎么起訴?
四川明濤律師事務所鄧小林律師解答:
拖欠房租的話可以通過起訴維護權益,起訴前需要準備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案由和訴訟請求,最重要的是明確訴訟請求,比如:可以繼續履行合同,維持租賃關系,也可以解除合同支付賠償金。在準備好訴訟材料后,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了,人民法院受理后,會排期開庭審理。
四川明濤律師事務所鄧小林律師解析:
(一)出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實行“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出租人應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3、保證租賃物符合約定的標準和用途,履行維修義務。
(二)承租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約定的方法或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并獲取收益。
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妥善保管租賃物。
3、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不得擅自改變或轉租。
租賃期內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支付租金。
租賃合同約定租金支付期限的,依約定。合同未約定租金支付期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租賃期不滿一年的,期滿時支付;租期一年以上的,應在每滿一年時支付。
5、租賃期限屆滿返還租賃物。
承租人在租賃期滿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為不定期。房屋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鄧小林律師簡介
多年從事法律服工作經歷,積累了大量豐富的辦案經驗,專業技能強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