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程完成的時候,需要對工程的主體結構進行驗收,而驗收的整個過程是復雜的,同時也需要符合國家的某些標準,那么其中需要具備何種條件?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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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主體驗收要達到什么標準?
北京恒都(上海)師事務所陳素平律師解答:
1、鋼結構使用的鋼材、焊接材料、涂裝材料和緊固件等應具有質量證明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標準的規定。
2、鋼材表面不許有結疤、裂紋、折疊和分層等缺陷;鋼材端邊或斷口處不應有分層、夾渣。有上述缺陷的應另行堆放,以便研究處理。
3、鋼結構工程的材料代用。由于個別鋼材的品種、規格、性能等不能滿足設計要求需要進行材料代用時,應經設計單位同意并答署代用文件,一般是以高強度材料代替低強度材料,以厚代薄。
北京恒都(上海)師事務所陳素平律師解析:
主體結構驗收和主體工程驗收是有區別的:
1、驗收的范圍不同。主體結構的驗收是主體結構屋頂完成后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就可以進行磚砌體、構造柱二裝的施工;主體工程驗收是對主體工程的內墻磚砌體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地坪施工等的驗收;驗收合格后就可以對內墻抹灰、膩子進行施工。
2、驗收的節點不同。主體工程各子項目必須完成主體驗收。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在總體建設工程中,按照設計圖紙規定的工程內容,完成了能夠滿足生產要求或者使用條件的單項工程或者車間。主體工程驗收完成后,方可進行主體結構驗收。
3、驗收的順序不同。主體結構的驗收是主體結構屋頂完成后的驗收工作。主體工程驗收是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內墻施工、二次結構施工、平整層施工等的驗收。也就是說,先驗收后刷內外墻。先進行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完成二次結構的施工,再進行主體工程的驗收。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陳素平律師簡介
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法律與理工科醫學背景,正念☆專業☆專注☆專心,主要從事建筑工程,醫療糾紛,刑事辯護,經濟糾紛,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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