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職后,勞動關系解除,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對雙方已無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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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后,勞動合同文本保存多久?
安徽爍光律師事務所李靜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終止的,勞動者沒有保存勞動合同文本的義務,可以隨意處置;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解約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離職證明,之后則要依法將該勞動合同文本保存兩年來備查。
勞動者依然在職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一直保存勞動合同,丟失后可以找對方復印或者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安徽爍光律師事務所李靜律師解析:
公司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報告隨時離職,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以及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可以向公司索要從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解除勞動關系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未簽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李靜律師簡介
李律師畢業于北華大學法學系,在珠三角地區工作7年,在多家企業擔任法務主管,2019年返鄉執業至今,辦案經驗豐富,擅長各類企業勞動合同、婚姻家庭、民商事合同、人身損害賠償、刑事辯護等法律領域案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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