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放棄探望權是無效的。探望權是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父或母特有的權利,是一種延伸的親權,不能自由處分。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的撫養不僅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這種權利和義務不能由離婚雙方自由處分或拋棄。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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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可以協議放棄探望權嗎?
江蘇達因律師事務所保航團隊律師解答:
離婚協議不可以放棄探視權,離婚后,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權利,不可以放棄,直接撫養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江蘇達因律師事務所保航團隊律師解析:
探望權的行使:
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進行具體、細致的安排。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并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間接扶養方可與子女單獨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離婚判決沒有涉及子女探望權的,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間接扶養方在行使探望權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采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么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保航團隊律師簡介
保航團隊主要由多名學識淵博,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中青年律師強強聯合組成的。團隊成員分別專攻刑事辯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間借貸、勞動工傷、企業法律顧問等領域、皆為律所業務骨干,均畢業于國內著名法學院校,具有天然的專業優勢。團隊律師常年從事某一部門法的研究工作,專攻某一部門法,真正做到專而精,為每位當事人提供最為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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