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股離職公司不退主要看雙方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起訴要求退股。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其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其股東權利,即使其辭職了還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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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股離職公司不退怎么辦?
浙江望朔律師事務所吳黎明律師解答:
離職公司不給退股權的解決辦法:主要是看雙方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起訴要求退股。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相當于多了一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其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其股東權利,即使其辭職了還是一樣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浙江望朔律師事務所吳黎明律師解析:
看雙方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起訴要求退股。員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個身份,該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這是法律認定的,只要其不賣出股票,誰也剝奪不了其股東權利,即使其辭職了還是一樣的。《股權管理辦法》規定:原始股股東如果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則喪失持股資格,所持股份應當在離職后一個月內轉讓給公司;原始股股東拒絕按規定轉讓股權的,公司將強制要求股東轉讓,強制轉讓價格為該部分股份所對應的公司上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值。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吳黎明律師簡介
吳黎明,法學本科,三級律師(中級職稱),執業12年,2016年度義烏市優秀律師稱號,義烏市城西街道第三屆議政會議政員。政府招投標專家庫及人才評定庫專家,辦理公安部督辦的“虞光榮”涉黑案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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