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申請、未獲得批準建設手續,私自違規修建的房屋就可認定為違章建筑。對于未經申請,未獲得批準建設手續,私自修建的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農村自建房,應予以補辦批建手續,不算違章建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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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農村違建建筑的界定方式有哪些?
湖北三雄律師亊務所余立寧律師解答:
農村違建的認定標準:
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耕地只能用來種植糧食或者農作物,不能隨意改變它的用途。
2、沒有經過批準就私自建造的房屋:
農民蓋房子必須要先提出申請,審批通過,各項手續都辦全了之后才能動工建造。要是沒有經過批準就建造的房屋,那么屬于違章建筑,要被拆除、罰款。
3、超高建造的房屋:
農民申請了宅基地建房子以后,不管是高度還是寬度都不能超過規定的標準。高度方面一般是不能超過三層,每層不能超過3.3米。
4、未經批準私自占地建的房子:
農村建房需要報批,后進行審核,只有審批通過,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之后才可以建房,未經批準私自占地建房也屬于違法建筑。
5、違反土地總體利用規劃而亂改濫建房子:
不符合城鄉土地總體利用規劃,而亂改亂建的房子也屬于違章建筑。
湖北三雄律師亊務所余立寧律師解析:
未經申請、未獲得批準建設手續,私自違規修建的房屋就可認定為違章建筑。對于未經申請,未獲得批準建設手續,私自修建的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農村自建房,應予以補辦批建手續,不算違章建筑處理。
對于農村違章建筑一般只有三種處理方式:
1、對于以前無證不合法但已經被默許的違章建筑,一般都會采取征稅形式允許合法化,一般是不會被強拆的。
2、對于現在違章情節不嚴重的建筑物,一般都會適用罰款的形式允許合法化。
3、對于現在或者將來嚴重違章的建筑物,特別是破紅線,踩雷區的違章建筑,才會有可能被依法強制拆除,而且不會給予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做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封鎖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余立寧律師簡介
余立寧,2001年5月到律師事務所工作,2005年到宜昌發展。任副主任律師、宜昌市法學會民商法專家,參加宜昌法學會專題研討發表的論文連續四年獲獎。湖北省電視臺壟上律師聯盟副主席。
專業特長:建設工程、公司法務、合同實務、勞動工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產糾紛,債權債務,損害賠償。
勤奮敬業,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刻苦鉆精神。多年執業經歷,全面代理過民事經濟、行政、刑事案件。辦理的案件千余件,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深得當事人信任與好評。成功案例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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