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麗與緬甸山水相連,村寨相望,長期以來兩國邊民互市往來,同一民族跨境而居,探親訪友,發(fā)展貿(mào)易十分便利。隨著兩地密切的經(jīng)貿(mào)往來,邊民互相通婚的現(xiàn)象也越來越普遍,而關于邊民通婚的法律規(guī)定具體有哪些?
(資料圖)
法妞網(wǎng)友咨詢:
關于邊民結婚登記具體規(guī)定有哪些?
張磊律師解答:
邊民:是指中國與毗鄰國邊界線兩側縣級行政區(qū)域內(nèi)有當?shù)爻W艨诘闹袊窈屯鈬恕?/p>
辦理邊民結婚登記地點:邊境地區(qū)縣級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結婚登記條件:
1、雙方自愿;
2、男方必須年滿22周歲、女方必須年滿20周歲;
3、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張磊律師補充:
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中國邊民:
1、本人的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離婚者(提供:離婚證、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diào)解書);
4、喪偶(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
(二)毗鄰國邊民:
1、能夠證明本人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qū)出入境通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由毗鄰國邊境地區(qū)與中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同級的政府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三)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
補辦結婚登記: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可以申請補辦結婚登記(需要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同上)。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中國邊民可以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毗鄰國邊民可以持能夠證明邊民身份的有效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或者邊境地區(qū)出入境通行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中國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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