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訟離婚的概念和特征分別是什么
訴訟離婚的概念: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無法協議離婚,進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特征是:
1.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2.只能由婚姻當事人親自提起;
3.爭議的解決結果不是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而是法院的判決。

二、去法院起訴離婚要走哪些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2.準備離婚材料。
3.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6.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7.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三、訴訟離婚訴狀要怎么寫
1.首先,要寫明原告方和被告方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2.其次,是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婚后的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如何處置等。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