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如何離婚:
因家暴申請離婚的,可以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準備好起訴書相關證件材料,收集家暴的證據,如家暴過程的錄音錄像、傷情診斷證明以及相關照片,到法院提起訴訟;
2、法院受理后會通知雙方開庭;
3、開庭審理時,法院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事賠償沒能力還怎么辦:
是賠償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的財產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七條 對于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執行。
再沒有能力賠償,法院應中止執行,等行為人有執行款項時,再恢復執行。
如果是賠償義務人,在經濟上確實沒有能力賠償,只好向賠償權利人約定賠償期限,盡量做到誠懇道歉,讓對方理解與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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