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精神損害賠償: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三十條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
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違約行為造成精神損害:
違約行為造成精神損害可以直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違約行為能夠造成債權人的人格利益損害,進而造成嚴重精神損害。
適用要件:
1.雙方當事人存在合同等債的關系;
2.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構成違約行為;
3.違約行為在損害了債權人債權的同時,還侵害了債權人的人格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
具備上述要件,受損害一方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并不影響其一并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換言之,違約行為同時造成債權人的嚴重精神損害,可以同時請求法院確認其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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