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怎樣認定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違反商標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行為。法律快車提醒您,具備以下要件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經銷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并且經銷金額較大的行為。
![]()
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刑事責任應該怎么承擔?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三、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相關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3.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屬于刑法相關規定的“明知”:
1.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被涂改、調換或者覆蓋的;
2.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承擔過民事責任、又銷售同一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涂改商標注冊人授權文件或者知道該文件被偽造、涂改的;
4.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