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懷孕期被公司辭退有補貼嗎
懷孕期被公司辭退有補貼,且需要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也就是勞動者在本單位每工作一年補償兩個月的工資。但是如果是因為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情形被辭退的,那此時沒有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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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辭退員工需要交接工作嗎
辭退員工需要交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三、
勞動法辭退員工要多久之前通知
勞動法辭退員工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找法網提醒您,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是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以及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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