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能辭退員工的條件是什么
不能辭退員工的條件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辭退:
1.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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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被口頭辭退怎么辦
被單位口頭辭退,勞動者應當采取下列方法和技巧獲取證據和保全證據,并應注意相關事項: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應當注意獲取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原因或理由,為協商不成時提起仲裁或訴訟時收集、全保證據作準備。
2.用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相關問題,并保留證據內容。
3.及時向相關機構、部門投訴、信訪。
4.獲取錄音資料。通過與對方交談、通話等途徑獲取相關與用人單位未以書面通知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的錄音證據。
5.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三、
公司非法辭退補償是怎樣的
公司非法辭退補償是普通經濟補償的二倍。普通的經濟補償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找法網提醒您,用人單位非法辭退的,還需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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